在我們進行電氣設備設計時,電纜的選用是其中的一個重點,設計人員合理的選用電纜,內蒙古電線電纜廠家認為能節約設備成本,提高設備安全系數,提升安裝效率,電纜的選用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1、導體材質1.1用于下列情況的電力電纜,應采用銅導體:1)電機勵磁、重要電源、移動式電氣設備等需保持連接具有高可靠性的回路;2)振動場所、有爆炸危險或對鋁有腐蝕等工作環境;
3)耐火電纜;
4)緊靠高溫設備布置;
5)人員密集場所;
6)核電廠常規島及與生產有關的附屬設施。
7)控制電纜。
電氣設備常用電纜分為柜體配線、柜外動力配線,根據標準規定,二次回路配線應采用銅導體,且由于設備動力配線一般不長,因此一般均選用銅導體。
柜體銅牌、變壓器如成本壓力不大,一般均選用銅材質(像我們所做項目,一般業主規定導體材質均采用銅質),具體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用。
2電力電纜絕緣類型
1)低壓電纜宜選用交聯聚乙烯或聚氯乙烯擠塑絕緣類型,當環境保護有要求時,不得選用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2)移動式電氣設備等經常彎曲移動或有較高柔軟性要求的回路應選用橡皮絕緣等電纜。
3)放射線作用場所應按絕緣類型要求,選用交聯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絕緣等耐射線輻照強度的電纜。
4)60℃以上高溫場所應按經受高溫及其持續時間和絕緣類型要求,選用耐熱聚氯乙烯、交聯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絕緣等耐熱型電纜;100℃以上高溫環境宜選用礦物絕緣電纜。高溫場所不宜選用普通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5)年低溫度在—15℃以下應按低溫條件和絕緣類型要求,選用交聯聚乙烯、聚乙烯、耐寒橡皮絕緣電纜。低溫環境不宜選用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6)在人員密集場所或有低毒性要求的場所,應選用交聯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等無鹵絕緣電纜,不應選用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電氣設備一般為低壓系統,柜內配線一般選用聚氯乙烯絕緣電纜,其主要型號參照下表:
聚氯乙烯絕緣電纜型號說明
BV型導線較RV型導線較硬,為方便柜內布線,一般柜內控制電纜選用RV型電纜,可根據需要選用RVV,RVVP,RVSP等電纜。也可根據需要選用其他適合柜內布線的電纜。RV型電纜的使用條件如下:
RV型電纜使用條件
對于柜外設備輸出線,需要經常拆裝的電纜,一般選用YZ,YC型橡套電纜,其適用于移動場合布線。
橡套電纜使用條件
對于低溫場所,YC、RV的電纜會變硬,這時候可以先用硅橡膠電纜,不過硅橡膠電纜不耐磨不耐割,要注意防護。
具體電纜選用可咨詢電纜廠家,叫廠家協助選用經濟合理的電纜。
3電力電纜絕緣水平
控制電纜的額定電壓不得低于所接回路的工作電壓,宜選用450/750V。
電纜的額定電壓用U0/U表示,U0為任一絕緣導體和地(電纜的金屬護層或周圍介質)之間的電壓有效值,U為多芯電纜或單芯電纜系統任何兩相導體之間的電壓有效值。當用于交流系統時,電纜的額定電壓應至少等于使用電纜系統的標稱電壓,當用于直流系統時,該系統的標稱電壓應不大于電纜額定電壓的1.5倍。
4電纜芯數
4.11kV及以下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時,三相回路的電纜芯數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保護導體與受電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位連接接地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TN-C系統,保護導體與中性導體合用同一導體時,應選用4芯電纜;
2)TN-S系統,保護導體與中性導體各自獨立時,宜選用5芯電纜;當滿足規定時,內蒙古電線電纜也可采用4芯電纜與另外緊靠相導體敷設的保護導體組成;
3)TN-S系統,未配出中性導體或回路不需要中性導體引至受電設備時,宜選用4芯電纜;當滿足規定時,也可采用3芯電纜與另外緊靠相導體敷設的保護導體組成。
4.2控制電纜芯數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控制、信號電纜應選用多芯電纜。當芯線截面為1.5mm2和2.5mm2時,電纜芯數不宜超過24芯。當芯線截面為4mm2和6mm2時,電纜芯數不宜超過10芯。
2控制電纜宜留有備用芯線。備用芯線宜結合電纜長度、芯線截面及電纜敷設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
3下列情況的回路,相互間不應合用同一根控制電纜:
1)交流電流和交流電壓回路、交流和直流回路、強電和弱電回路;
2)低電平信號與高電平信號回路;
3)交流斷路器雙套跳閘線圈的控制回路以及分相操作的各相弱電控制回路;
4)由配電裝置至繼電器室的同一電壓互感器的星形接線和開口三角形接線回路。
4弱電回路的每一對往返導線應置于同一根控制電纜。
5來自同一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的三相導體及其中性導體應置于同一根控制電纜。
6來自同一電壓互感器星形接線二次繞組的三相導體及其中性導體應置于同一根控制電纜。來自同一電壓互感器開口三角形接線二次繞組的2(或3)根導體應置于同一根控制電纜。
5電纜截面
5.1電力電纜截面選擇
1工作電流作用下的電纜導體溫度不得超過電纜絕緣高允許值,持續工作回路的電纜導體工作溫度應符合規定;
2工作電流作用下,連接回路的電壓降不得超過該回路允許值;
3多芯電力電纜導體小截面,銅導體不宜小于2.5mm2,鋁導體不宜小于4mm2;
控制電纜截面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保護裝置電流回路截面應使電流互感器誤差不超過規定值;
2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電壓回路截面應按負荷時電纜的電壓降不超過額定二次電壓的3%;
3控制回路截面應按保護負荷時控制電源母線至被控設備間連接電纜的電壓降不應超過額定二次電壓的10%;
4強電控制回路截面不應小于1.5mm2,內蒙古電線電纜弱電控制回路截面不應小于0.5mm2;